一樣腐敗 兩種光景

一樣腐敗 兩種光景

最近,澳洲昆士蘭州一名部長級人物因為接受兩個富商的秘密捐款沒有申報,而被判處七年徒刑,在澳洲社會引起轟動。這是一個典型政府官員腐敗案,然而跟中國的腐敗比起來,又可謂「一樣腐敗 兩種光景」了。

澳洲的這起部長級人物腐敗案本身并不複雜。被判七年的「故事主角」是納佗(Gordon Nuttall),今年56歲,2005年因醜聞被迫退休前,曾擔任過昆士蘭州工業關係部部長、衛生部部長及第一產業及漁業部(Minister for Primary Industries and Fisheries)部長等職務。

2006年,昆士蘭州「罪行及不當行為調查委員會(Crime and Misconduct Commission)」開始了對納佗的調查。2007年,委員會指控他秘密接受大礦業主坦爾伯特(Ken Talbot)近30萬澳元的款項。2002年,納佗還曾被指控接受另一商人杉得(Harold Shand)6萬澳元的秘密佣金。

2008年12月起,法庭開始審理此案,到今年7月15日,由十二人組成的陪審團認定納佗有罪;7月17號,法官下達了七年徒刑的判決。據報導,納佗一聽到此判決就「崩潰」了;他也曾在法庭裏公開的哭泣。

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納佗一直不認罪,并堅持自己雖然拿了兩個商人的錢沒有申報,但并沒有利用職權給他們任何好處;兩名商人給他錢,完全是「自覺自願」、「不求回報」的。這算什麼腐敗呢?

但檢控官反駁說:「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nothing was for nothing)。」據說這一句話就定了納佗的「終身」。

法官在判決詞中說,因為納佗曾經做過部長,他的這種身份讓他的罪行「罪加一等」,因此是按法律的上限給予刑期的——也就是說,他的部長頭銜,不僅沒有像中共官員的「黨票」那樣,可以頂掉幾年刑期,反而給他帶來「災難」,加長了他的刑期。

應該說,官員腐敗、權錢交易,在哪裏都不算太新鮮。但是,從媒體、公眾的反應和司法制度的獨立和健全等方面看,西方民主國家和一黨獨裁的中國之間,還是有很大區別。

首先,從媒體報導和公眾反應上,可以看出澳洲民眾對此種行為是嗤之以鼻、深惡痛絕的。一名記者以可稱之為「幸災樂禍」的筆觸,描述了昔日衣冠楚楚的納佗在法庭受審時衣冠不整、狼狽不堪、從精神上完全垮掉的樣子,細節的描述之中,隱藏著記者對納佗的道德鞭笞。在公眾的眼中,納佗從此就算是「身敗名裂」了。

其次,從司法的獨立和公正性看,腐敗在澳洲確實會受到懲處。由於司法系統是獨立於黨和政府而存在的,陪審團是普通公民,法官是終身制,不受任何黨派或政府換屆的影響。「三權分立」不光是個概念而已,而是在實實在在的能夠通過一件件事情得到體現,比如納佗因接受36萬秘密贈款而被判七年的例子。

反觀中共國,腐敗已是「遍地開花」。老百姓一方面痛恨腐敗,另一方面卻已無可奈何的接受了「現實」,很多時候甚至不得不參與腐敗交易,比如連幼兒園的老師可能都會向家長索賄,而家長則不得不乖乖接受,腐敗已經充斥到人們的日常生活中,而使人「久聞不知其臭」了。

最近著名上海劇作家沙葉新寫了一篇數萬字的雄文《腐敗文化》,指出腐敗已使中國瀕臨最危險時刻;中國的腐敗已經是集團化、部門化、市場化和黑幫化了。在列舉了很多觸目驚心的實例後,沙先生最後得出結論:腐敗已經威脅到中華民族存在的根本,中華民族已經到了最危險的時刻。

有讀者說,讀完沙葉新的文章,「第一個感覺是心寒。不但心寒,而且從頭涼到腳地寒。」

與澳洲相比,中共國讓人「從頭涼到腳」的是,連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保障——司法體系,也已腐敗到家。比如最近在杭州影響很大的富家子胡斌飆車案。胡斌撞死了人,因民意反響太大,不得不處理。可是,卻居然「膽大包天」到敢於找一個替身到法院去代替胡斌受審。而「調包計」被揭穿之後,法院居然親自出來辯解,說沒有什麼替身。

這樣的事情,在澳洲不但從未聽說過,大致也連想也沒有人想到過。怪不得有人會說:中國真是一個神奇的國度。對比澳洲跟中共國,這就是所謂的「一樣腐敗,兩種光景」了。

2009-07-28

《每日新聞》網站上的報導「納佗等待裁決(Gordon Nuttall waits for sentenc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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